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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粉墨登场【改】(1 / 1)

四月一日,愚人节。中国人有把所有节日都过成情仁节的特异功能,愚人节也不例外。

于是,我旁边的两人,从早到晚都被“告白”玩笑包围——到底有多少是真,多少是假,就不得而知了。

季冬云桌子上摆满了各种礼物与情书,看来学校里的女生将**节正好位于寒假这样一件憾事用愚人节来弥补。

沈微琪桌子里也有一堆没有拆封的情书,至于那些吃的巧克力或糖果或饼干,都被她分给班上其他同学了,现在,她正扭头拆季冬云桌子上的东西。

比如,情书。

我一直都觉得,写情书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季冬云指出那是因为我完全没有浪漫细胞,或者,没有一点身为女人应有的女人味。

废话,我是女生,要什么女人味。

但是,沈微琪绝对有。

她翘着兰花指,轻声细语。那些肉麻而青涩的情书字句从她口中流淌出来的时候,竟带着一丝香甜的气息,就像刚出烤箱的,焦黄喷香的蛋挞一样。

我斜着眼睛看到,范文彬的额头都红了。

美丽的人,让文字也变得活色生香起来。

季冬云一把抓过情书,瞪了沈微琪一眼:“够了。”

“哇!好凶哦!”

沈微琪一边这样说,一边吐出小舌头,装出一副可爱的模样,旁边,范文彬默默低下头。

我也转过脸。

如果这就是女人味的话。。。我这个女汉子还真是要好好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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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被人评价为女汉子,是在国中一年级下学期,记大过之后。

不知是谁走漏了消息,郭媛爱仗义帮助朋友,与街头混混大战三百回合的虚假新闻传遍了学校的每个角落。

几乎让我成了全校人关注的焦点。

大多数人是持怀疑态度的,因为我看上去不像是能做出这种事的人。

也有人认为是真的。

“不明白你们为什么觉得郭媛爱文静。说不定她就是个女汉子。”

说这话的人,在那之前,基本上没有和我说过一句话。

他叫刘备,外号,皇叔。

是隔壁班的班草。成绩一塌糊涂,酗酒,打架,夜不归宿——这些是给他的标签。

我和这样的人,原本是没有交集的,只是因为听到了他的这一句评论,抬头看了看他而已。

然后又低下头。

什么班草嘛,很一般啊。

我只对长得美丽的人格外在意。

几个月之后,暑假的某个晚上,回家路上,感觉身后有人跟踪。

回过头,又是当时的那个混混。

流里流气的男生,染着黄毛,嘴里叼着烟,不怀好意。

而我们此时,正站在一条弄堂的中间,前后无人,黑咕隆咚。

啊,正合适呢。

我把那人打进医院骨科。

医院里,爸爸看着我,恨铁太成钢:“送你去学空手道是让你学会自保,不是让你打人!”

“我这是防卫过当。。。”

“怎么就不知道自我控制!”

“是他太弱了。。。”

“那倒也是。”爸爸被我说服了。

我觉得,我一定是个生错了性别与朝代的武学奇才。

记大过之后,爸爸吸取教训,虽说不鼓励我主动找事,但是学点傍身技总是没有害处的,于是帮我报了一个空手道短期速成班。

不知是我真的天赋异禀,还是从小向往名侦探柯南里小兰那一身漂亮的空手道绝技,总之,短短两个月,打遍道馆无敌手。

啊,主要的原因大概是与我一起学的几乎都是三年级以下的小学生。

不过不管怎样,这一战,我对于自己又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似乎,打架的感觉,很不错啊。

最重要的是,在道馆里,认识了很不错的朋友。

就是刘备。

以前不觉得他帅,因为总是一副睡不醒的模样。

但是在道馆训练的时候,整个变成了另一个人。凌厉的双眼,干净利落的身手,一呼一吸,吐气短促有力,打套路时几乎能听到由丹田挤出的空气在口腔处爆裂的声音。

那副模样,比在学校里见到的他,美多了。

到了对战时,因为我们两个年龄相当,所以我的对手一直是他。

训练第一天,我就用蛮劲儿把他摔了个狗啃泥,所以,刘备说我是个女汉子。

在几个月的训练中,这种印象,更加加深,直到暑假那晚,离开道馆后,被混混儿堵在弄堂中还能全身而退,刘备才放弃了女汉子三个字。

他开始称呼我为,哥们儿。

压根没有把我当女生看。

这样也很好啊,方便我欣赏美。

只不过,那时候我并不是单纯的欣赏。

人嘛,总有那么几次瞎眼的时候。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觉得这个人也不错啊,做男朋友的话,就好了。

这个念头明确的时候,是国中二年级开学。

于是,为期一整年的坏掉的生活,登上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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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没有晚自习,是难得能提前回家的日子。我计划和妈妈一起去医院把那条蠢狗和他的小伙伴接回家。季冬云知道后,要跟着一起去。

下午放学,我收拾好了书包,甩着耳机线站在门口等打扫卫生的季冬云出来,金黄色的夕阳从走廊外斜斜洒进来,照在右半个身子上,另一半则被黑暗笼罩。

走廊里的人渐渐少了,欢笑声与打闹声被寂静所取代,人的气息正在迅速消失,明明还有不少学生在,但潜藏在黑暗中的某种东西似乎用它们的魔力,将人的存在,一点点抹杀。

这所学校,是它们的地盘。

“啪嗒啪嗒啪嗒啪嗒。”

空荡荡的走廊深处,传来欢快的脚步声。

之所以能用欢快来形容,是因为我还听到了隐约的歌声。

是大街小巷流传的那种洗脑歌,让人听上一遍就再也忘不了。

然后,楼梯口,脚步声的主人出现了。

我下意识探头看了一眼。

乍暖还寒的天,她只穿了一条明黄色连衣裙,拉直的长发披肩,红润的嘴角边有两个俏皮的梨涡。

浅棕色的瞳孔颜色暗淡,像是掺了太多牛奶的巧克力。

身体倒像是巧克力棒,干瘦,黯黑。

是个比普通高一点,但是没到美丽这个程度的女生。

对方转眼到了我面前,见我看她,立刻凑过来,好闻的茉莉花香直冲我的鼻孔。

“沈微琪在吗?”

我对这个女生的好感度减半。

“在班里。”我指着沈微琪娇小的背影。

教室里还没有开灯,昏黄却刺眼的夕阳是唯一的光源,沈微琪整个身子隐藏在光的影子里,看上去更加楚楚可怜。

黄衣女生道了声谢,蹦跳着进去,从后面一把抱住沈微琪。

“啊!!!啊啊啊啊啊!!!于兰!!!要吓死人啦啊!!!讨厌啦!!!就猜是你啦!!!”

两个女生打成一团。

不可否认,那场景很美——

“呼!”

觉得耳畔有风,我下意识挥拳打回去,却抓到了一块抹布。

正疑惑,季冬云拎着书包走过来:“你身手不错。”

“啊。”

我把抹布扔在一边,与季冬云离开教室。

坐上车的同时,季冬云的手机响了。

他看了一眼短信,脸上掠过一丝惊讶。

我问:“怎么了?”

“没什么。家里的事。”

那之后,季冬云一直沉默着,像是被夺走了语言与表情。

他遇上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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