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薛施雨和史思如约会合,一同北上前庆州。
“你那二十个弟兄到底是什么人?他们需要马匹,为什么要你这么个大小姐亲自来办?”
“他们是我的好朋友,因为遭了灾,回不了家,只得暂时在我家安身。我当然要对他们负责。再说,我虽然是小姐,但也并非多么娇生惯养。特别是从小就要学着操办很多事情,以便长大以后掌理家业。借二十匹马不是一桩小事,何况还是我亲自联系的,还有谁比我更合适呢?”
史思叹道:“你小小年纪,竟然已经开始做这些活,真不容易。更让我很意外的是,有那么多的朋友。你是怎么认识他们的?”
薛施雨把认识龙向风他们的始末原由详细道来,只是在末尾改成安排他们去临近前线的一个大户人家当长工,因遭兵灾集体逃亡。东家准备于战后迁往河西地区,承包马场来经营,号召原有的家人一同前往,发家致富。由于河西路途遥远,这才托自己借用马匹。
“难怪你要借马,还说事成之后加倍奉还,原来为此。那个东家挺了不起的,前线战局尚不明朗,他就提前规划了。有这种长远目光之人,世上并不多见。”他可不知道,薛施雨嘴里的“东家”和“家父”,就曾经在雁门联手击败他们的二十万大军。如果知道的话,恐怕不会这么慷慨地答应借马。
“倒也未必。听家父说,西秦众叛亲离,危机四伏,而大汤生聚教训,众志成城,此番决战,大汤必胜。夺回陇西马场,只是时间问题。那位东家就是相信大汤必胜,所以才预做规划,要在收复陇西之后,捷足先登。”
史思佩服地道:“令尊和那位东家如果是军人,定然也是一代名将。”
“我也这么想。史兄,我听说突厥人,尤其是突厥的战士,他们一生几乎都在马背上度日。有时顾不上搭帐篷,就在马背上吃饭、开会、做交易,甚至把前身倒在马背上就能睡觉。”
史思道:“不错。这是草原人数千年来的习惯。从匈奴、鲜卑、柔然一直到突厥,草原的主宰变更了无数回,但只有这种与生俱来的习惯是改不了的。”
“难怪草原骑兵战力总是那么强悍,尤其是能够在长途行军之后立即对敌人发起攻击。我们汉人可做不到。”
“怎么,小姐也懂军事?”
“略通一二吧。我从小习练骑射武艺,对军旅戎事也很感兴趣。可惜是女儿身,不然,我就去投军。”
“这个容易。当今皇帝陛下的两位公主都是五百年难得一遇的女中豪杰。如果去投奔她们,何愁不能得到重用?”
“那你觉得我的骑术,可以当个骑兵,上阵打仗吗?”
“你的骑术嘛,骑马奔跑个上千里,不会颠簸疲劳就很难得了。要说打仗,尤其是用突厥人的标准来衡量,那就差得太远了。合格的突厥战士,不但要能骑马长驱千里,还要能在颠簸的马背上,在运动中射击活靶,挥刀砍人。这还不包括在各种恶劣条件下,抵御饥饿、寒冷和疾病的生存能力。你的能耐,差远了。”
“听你这么一说,我还非学学突厥骑士这些本领不可了。你教教我如何?”
“这可是连汉人男子都不好学会的,你真的想学?”
“那当然。我不管,反正你把我的心思给挑起来了,你是教也得教,不教也得教。”
史思无奈地摇摇头:“哪个男人碰上了你这么刁钻古怪的小姑娘,都得服输。好吧,我尽力而为。不过能学到多少,就看你的天分了。”
“你只管教就是。我要是学不好,就从此不再骑马,免得辱没了你史大英雄的名头。”
“哈哈哈……”
薛施雨与史思认识不久,对方又是突厥人。虽然倾心相交,但段婉曦和彭鼎辉曾再三叮嘱,和突厥人打交道,需要隐藏自己的身份,以免泄露机密或者引起对方猜疑,因此对大量涉及军政机密的信息进行了精心过滤和包装,但对朋友的心意、对弟兄感情乃至对知识的渴求,却是发自内心,毫不做作。
史思从龙向风等人的故事中,为薛施雨心地善良、对朋友尽心竭力的美德深深折服。又见薛施雨思维活跃,见识不凡,谈论与马相关的话题如马性、马术、马种、驯养,乃至延伸到骑射、骑兵和马背民族习性等方面,都表现出少年人的极大兴趣和浓烈的求知欲,也非常有知音的感觉。长途赶路,实在无聊得紧,用聊天的方式来打发枯燥的旅途,倒也不错。于是敞开胸怀,尽情挥洒,从早到晚,滔滔不绝。薛施雨用心记忆,不时发问;史思认真解答,诲人不倦,倒像是国子监里的师生一般。
薛施雨每天赶路,功夫却是不敢搁下,照常早起晨练,赶路途中练习骑射,吐气纳息;晚上睡前把所学“功课”整理一遍,消化吸收,再练上一个时辰内功后入睡。因赶路甚急,途中食宿常常无法保障。薛施雨还照着史思的指点,开始学着在马背上进食和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