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秀身份证(1 / 1)

有的时候人越是阻止自己想什么,就越是不容易摆脱那个想法。

比如说失恋的人越是想忘记前任,但偏偏就越是容易想起前任。

比如说唐水,她越是想阻止自己往穿越那方面想,她的大脑就越是要向她证明她是真的穿越了。

那扇怎么也打不开的门,那些阴森恐怖网页,还有说断就断的网络,以及那张神奇的同名同姓马赛克男二次元身份证,种种证据都在指向某个被她刻意忽视掉的小说即视感……

可是,她为什么会穿呢,而且还是穿到诡异的小说世界?

唐水回想起网上那些穿书的原因,她记得好像大多都诅咒坑爹的作者才穿越,或者是作者老是断更于是被诅咒才穿越。

可是她唐水一来不是写手,二来从来都是遵纪守法好读者,作者们心目中的好萌物,从来没有暗地里诅咒过作者买方便面没有调料包。

而且唐水看文,从来都是每章留言,条条撒花,简直不能更甜!

七年看文,简直堪称业界良心!

唐水一向都是坚决遵守爱小说更爱作者的原则,从业七年以来从来不曾玩弄过任何一颗玻璃心!

除了某一次给心爱的大人写千字长评时,不小心手一抖给点了负分……

不过,这最多算是操作失误,她的心是诚挚的,爱也是纯洁的,唐水相信,作者大大肯定能感受到她的诚意的!

所以说,如果真的已经走上了穿书这条不归路的话,至少得告诉她一下,她穿的到底是哪一本书啊!

光凭摆渡上的阴森网页,以及马赛克男粗制滥造的身份证这种奇葩的设定,她真的猜不出来啊!

唐水郁闷的看着身份证上的马赛克脸,恨恨地用指甲抠了抠,谁知道那些马赛克竟然被抠掉了。

难道这其实不是一张假的身份证,其实这张身份证的背后另有隐情?

唐水觉得,一旦接受了穿书这种设定后,她的思维回路好像越来越诡异了。

不过,会给身份证人像打上马赛克这种做法的原因,唐水表示,她才不想知道这种一看就很的原因呢。

唐水只想知道,为什么抠掉马赛克之后,这张身份证上的真实人像竟然是她自己的脸。

而且几乎和她原来的那张身份证人像一模一样,除了下面刺眼的性别:男,她几乎都以为那个人像就是她自己了。

难道,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她已掌握了失传多年的抠脸神技?

只要她一出手,就能在层层马赛克下抠出一张自己的脸。

不过,这种说法连她自己都不相信,这么废材的技能除了j□j就只能玩玩游戏捏捏脸了,根本没有其他用途。

所以说这张身份难道其实是真的?

看看这十分逼真的防伪彩膜,几乎和真人一模一样的彩色一寸照,拿在手里那无法仿照出来的的质感,除了那个让人不忍直视的地址一栏,这张身份证简直就是大天朝的身份证。

难不成这真的是她的身份证?毕竟这名字、人像和民族都是真的,真到唐水都没法否认。

若是这个世界能自动帮忙换身份证的话,唐水想问一句,能不能顺便帮忙把性别那一栏的男换成女?

良久……

唐水瞪着身份证上那个醒目的男字,再也不要相信这个负心的世界了。

尽管身份证上的唐水性别男,但这应该就是她在这个世界的身份证了。

至于为什么性别标注为男怎么解释,唐水表示,她终于想起之前她不小心刷负的那篇小说了。

之所以想起来,还是因为当初唐水曾在文下吐槽过这里面一个反派小炮灰男与她重名。

唐水记得那篇文的作者还说有机会让她客串来着……

看看手上违和感满满的身份证,再想起那个小说中的唐水唐小太子爷,她泪都要下来了。

没想到玻璃心作者还是辜负了她的诚意,竟然真的让她“客串”了。

往事不堪回首,唐水在心里默念了三遍“我要穿回去”发现自己仍站在原地后,发誓以后再也不随地吐槽了。

既然穿成了小说中的角色,唐水赶紧回忆剧情。

她记得这个唐小太子爷貌似家世还挺好,家里头有个爷爷在b市掌权,那个爷爷好像还挺宠着唐小太子爷。

不过,被宠上天的唐小太子爷挺爱作死的,而且最后还自己作死喂了丧尸。

唐水觉得,如果那位唐小太子爷不那么放纵不羁爱作死的的话,是完全可以继续在b市当太子爷,安安稳稳活下去的。

要知道在这篇文的后期,b市可是天朝最大的生存基地,有个混军政并且还活着的爷爷顶着,唐小太子爷绝对能够在末世里活得衣食无忧。

但是,现在唐小太子爷的身份已经被苦逼打工族唐水给顶了,而且她还不能暴露女孩子的身份。

一方面谁知道这个世界的自动补全功能给不给力,能不能糊弄唐家的那位爷爷,接受养了二十几年的孙子突然间变成孙女。

另一方面,女性身份在末世可比男性身份危险得多,已经穿到书中了,唐水当然要为自己多做打算。

谁知道在书中的死掉后还能不能回到原来的世界呢……

既然已经穿成唐小太子爷了,唐水只能先努力回想起剧情,让自己活得长久一点。

不过,想起原书中唐小太子爷的结局,唐水觉得她只要不作死,不去调戏女主角,应该就不会被炮灰了。

她现在是个盗版货,又不是那个色心不死的唐小太子爷。就算那个女主角长得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她也不会脑抽的跑去摸小手的。

了比起女主角来,她更想调戏沉默寡言的男主角呢,不过这样好像更容易炮灰……

还是算了,她先好好活下来再说。

也许哪一天,作者良心发现就把她召唤会三次元了呢。

唐水光是想想,都觉得充满激情与活力了呢!

理清思绪后,唐水决定先看看屋子里有什么东西是可以在末世派上用场的。

正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末世里要想保住命,就得有物资。

唐水走进厨房,想找找看厨房里有没有粮食之类的。

她却发现这间厨房其实完全就只是装饰用的。且不说各种厨具崭新如初,唐水在橱柜里翻了个遍愣是没有见着一粒米。

难道这个世界原来的唐小太子爷难道是吃空气长大的?

不过原文中的唐小太子爷看起来也不像是那种会自己在家里做饭的人。

唐水虽然没有找到吃食,但是厨房里的几把菜刀和一口平底锅倒是挺好。

要是真遇上丧尸了,她至少还能用平底锅拍得它找不着北。

只是这些刀具之类的东西不太方便携带。

唐水只好挑了两把稍微长一点带刀套的水果刀收到了刚才找到的登山包中。

厨房收获不大,唐水又打开了冰箱门。

这回她的收获可不少。

冰箱是三门的,装的东西特别多。

各种各样的水果就装了四分之一,还有一些酸奶、饮用水和酒类,还有一些巧克力和奶糖和一些零食,不过还是没主食。

唐水顺手拿了个苹果洗了吃,早上醒过来到现在她什么东西都没吃,早就饿得受不了了。

一边吃着苹果,唐水一边往包里装东西。

冰箱里面的东西其实并非多稀奇,在超市里面都是能买得着的。

但是唐水知道,现在不比以往,末世降临,谁知道那些超市还开不开得下去,这些以前看起来普通的水果零食以后也不知道还吃的不吃得到。

她看过许多末世文里头,有些重生的主角,那都是在末世前两三个月就恨不得把附近超市给搬空。

但现在已经是末世了,估计就算她给别人一大笔钱也不知道能不能换一袋干净的大米。

能在冰箱里看到这么多水果和零食,唐水已经很满足了。

不过,这么多水果唐水不可能全部都装到包中。不光背包装不下,这些水果分量也挺重的,她背不了。

唉~唐水不禁羡慕起那些主角们的随身空间了。

想装什么就装什么,完全没有负重感。装完吃的装喝的,床单被套都可以随身行。

要是她也有个瞬身空间,她肯定连床都装进去。

不过,那种金手指待遇唐水也就是想想,她又不是作者的亲女儿,她只是个运气差的炮灰。

唐水先把巧克力和奶糖收了起来。这些高能量食品不光好吃,而且在末世里能起到很大的作用。在物资紧缺的情况下,甚至可以救人一命。

装完不怎么占位置的小东西,唐水又装了几瓶大容量的饮用水和酒,人不可能离开水,谁知道以后会遇上什么,提前准备好总是对的。

装完酒水,唐水又发现了泡面君亲切的身影,看了一下生产日期的保质期后,唐水索性将其全部收入囊中。

收拾完吃的,唐水又跑回了主卧室。

唐水想,那个唐小太子爷那么嚣张的性格而且还有个那么宠他的爷爷,她能在这间房子里找到枪也说不定。

要知道在末世刚开始许多人还没爆发异能时,枪可是很好的武器。

天朝枪支管制十分严格,末世后,人们的武器大多都是自制的一些刀或者棍,能够拿到正规枪支的人就比别人生存下来的机会大一点。

可惜的是,唐水在卧室翻了一圈又跑到浴室书房折腾了一遍,别说枪了,连颗子弹都没见着。

不是说唐小太子爷的爷爷是混军政的吗?

不是说唐小太子爷性格跋扈爱张扬,什么都敢玩,是个无法无天的小混帐吗?

怎么除了厨房里的几把菜刀,整个屋子里一点具有攻击力的东西都没有?

没有找到枪,唐水只好安慰自己她还有几把水果刀。不过唐水还找到了医药箱,一个全新的内容丰富的医药箱。

众多末世小说都温馨提示过,在末世里最紧缺的东西除了食物之外就是医用卫生物品了。

唐水从中挑了几样常用的会用的放到了登山包中。

除了这些之外,唐水还找到了一个看起来很酷的打火机,还有两支节能手电筒和指南针、护目镜、登山杖之类的物品。

在看到唐小太子爷的衣柜时,唐水倒是有些意外收获。

撇开那些时装不看,唐小太子爷的休闲装倒是挺多的,唐水挑了个宽松款的深灰色连帽衫套上,又找了一条看起来偏瘦款的蓝色牛仔裤穿上。

但是唐水本来就比较瘦,女性的骨架又比男性的骨架要小,这套衣服穿在唐水身上还是大了,而且牛仔裤的裤腿明显长了太多。

唐水只能自己找剪刀把裤腿剪短一节,先勉强凑合着穿,非常时刻非常处理,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像男人一点,唐水又把自己的那头短发折腾了一遍。

本来唐水的短发是那种前面留着顺顺的贴着额头的斜刘海,后面是简单的齐耳根的短发,结果唐水把刘海全部梳到了脑后,还细心的用定型水弄了一遍,硬是把自己给弄成了个大背头。

唐水满意的看着镜子里面那个一脸“我很欠揍”表情的自己,很是自得地摸了摸自己的大背头。感叹道,果然发型决定气场啊。

唐水又自恋地摸了摸自己的大背头,顺手找了几条干净的毛巾放到包中。

将这些东西全部装好后,唐水的登山包已经被塞得鼓鼓的完全装不下任何东西了。

不过,唐水看着差不多有半人高的背包,有点怀疑自己能不能把它背起来。

唐水大学期间很喜欢运动,但是她擅长的是长跑,而不是负重,而且这个看起来将让人很有负担的登山,包别说女人了就是普通的男人都不一定背得动它。

唐水身形偏瘦,虽然可以轻松扛起饮用水桶,但是背起这个背包时,她差点把自己腰给闪了,整个人一下踉跄,几乎摔倒。

背起背包,唐水有些得意,果然有付出就有回报,看来平时帮人扛水桶扛米袋什么的都是值得的呀。

就是……这背包也实在是太重了。

唐水背着它走不了几步路就没力气了,要是遇到丧尸了,别说杀丧尸,就是要她跑远一点,她都肯定跑不动。

唐水决定先一直背着背包,把耐力练起来再说,直到自己能背着背包健步如飞。

也不知道老是背着这么重的背包,肩膀会不会变得很宽啊……算了,在丧尸面前,一切美貌都是纸老虎,还是小命要紧。

唐水背着沉重的包,像乌龟一样在房子里慢腾腾地挪着步子,一边瞎转一边思考接下来的事情。

基本问题都差不多解决了,剩下的就只需要等待救援了。

唐水开始回想剧情,想记起原书中有没有交代过唐小太子爷是如何到b市的。

唔……原着里面怎么说来着?

唐水当时看小说时只顾着看男主女主如何爱来爱去,打怪升级,其他剧情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至于唐小太子爷这个小炮灰由于本来就是反派,性格设定又十分不讨喜,出镜率实在不高。

唐水绞尽脑汁,恨不得自己钻到自己脑袋里去把关于原书的记忆给拎出来,但是她偏偏就是想不起来这个唐小太子爷是怎么到了b市的。

怪只怪作者对唐小太子爷着墨实在不多,唐水只记得他是如何作死,却不记得他是如何被人带到b市去的了。

难道说其实作者根本就没写这段?

唐水觉得自己好像隐约猜到了真相。

本来原书就是以第三人称女主角的视角来写的,就算偶尔上帝视角一下,那也用在了男主的内心活动上。

至于剩下的那些描写则是由大小反派,大小炮灰,大小丧尸们一起分享了。

所以说现在她唯一能做的是等这个世界自动补全吗?

总感觉自己会被坑得很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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