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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不过如此】(1 / 1)

凌霄揩了揩鼻子,距离很远,他就闻到了高衙内病房中传出的酒肉味。

这高衙内也是奇葩。

原本病情好转以后,应该搬回他老爹太尉府休养,毕竟那里条件设施什么的,都要比这里强。

可高衙内考虑的不是这些。

他考虑的是自由,是放纵。

太尉府固然好,可是有那个成天板着脸的老爹在,他高衙内又要装小白兔了。还有那个一天到晚吃斋念佛的老母在,他高衙内更要循规蹈矩装好孩子。

不能喝酒吃肉,更不能倚红偎翠,把那心仪已久的标志小娘子叫来弹弹曲儿,唱唱歌儿。

所以思前想后,高衙内这才断然决定,留在这医馆养病。

高俅是朝廷重臣,不可能一天到晚守在这里,孙氏也是耳朵根子软的老人,只要哄骗几句,就把她支回了家。如此一来,他高衙内就得偿所愿,在这里要风要雨,肆意放纵。

只可怜,这房间本是那老太医吕望溪的休憩地,多年来清静无为,清雅别致,如今却酒池肉林,放浪的不得了。

此时此刻,高衙内正斜靠在床榻上,怀中搂抱一艳丽妞儿,一手手持酒壶,肆意痛饮,一手手摸妞儿肥臀,用手感受那滑腻和丰软。

凌霄推门进来,对他作死模样,视若无睹,径直走到桌边,看见上面美味,自动手,吃喝起来。

高衙内嘴里酒水溢出,有些傻眼,“你没看见我吗?”

“我必须看见你吗?”

“你没把我放在眼里?”

“我为什么要把你放在眼里?”

“你是医生,我是病人。看到病人这样暴饮暴食,还不禁酒色,你是不是该阻止?比如说,说一两句酒色之毒甚于毒药,说一些重病忌口什么的……”

“我说你会听吗?”

“这个……大概不会。”

“那不结了。我干嘛要多费口舌?”凌霄咂了一口美酒。

高衙内被凌霄兑呛的哑口无声。

拍拍怀中艳女,让她起身离开。

那艳女看着凌霄,咯吱吱地笑。

高衙内就拍打她的屁股一下,说:“你这个骚娘们,看见俊俏的就忘了我这个相好的。”

那艳女笑得更浪,说道:“人家喜欢俏郎君嘛。”说完还冲凌霄抛了一个媚眼。

高衙内哈哈一笑,就说:“凌霄,你听到没有?碧玉说喜欢你。你看她如何,如果觉得满意,我就让她今晚帮你暖床。”

凌霄微微一笑,看也不看那碧玉一眼,说:“君子不夺人所爱。”

“怎么叫夺?我这是送!”高衙内刚才似乎笑得太大声,牵动了伤口,不得不放低声音说道,“碧玉可不是一般女子,是汴梁风月楼的红牌,一般人想要一亲芳泽都不可得,便宜你,还不情愿。”

凌霄这才起身,像看什么货物一样,看着那红牌女碧玉。

碧玉更是使出百般娇媚姿态,对着凌霄搔首弄姿,一副吃定你模样。

也的确如此,在汴梁城还没几个男的能逃出她的芊芊玉掌,被她姿色所迷惑。

在碧玉看来,凌霄年纪轻轻,一定未近女色,这种初哥最容易应付,只要自己稍微使出个手段,就能将他玩弄于鼓掌之中。

高衙内也等着看好戏。

碧玉床第之间的功夫他清楚的很,勾引男人的功夫更是一清二楚。

像这样的人间尤物,就算柳下惠重生,也不一定能把持得住,何况凌霄这样一个初哥少年。

碧玉见凌霄目光迥然,禁不住发骚发浪,更将自己衣襟拉低许多,露出芙蓉凝脂般的锁骨。

她的锁骨是最知名,也最致命的。

曾有眷客用她的锁骨饮酒,美其名曰“锁骨酒”。

这正是:锁骨美酒夜光杯,青楼一渡谁人醉!

碧玉对自己的锁骨“必杀技”很有信心,在她看来,凌霄既然打量她,那么就是对她感兴趣。诱惑这样的少年,轻而易举。

可是---

“不过如此!”凌霄说。

这句话是对碧玉说的,也是对她的评价。

霎时,碧玉像是被皮鞭抽了,整个人都颤抖一下,紧接着脸红羞怒,顾不得许多,夺门而逃。

当然,在跑出去的时候还不忘狠狠地剜凌霄一眼,嘴里斥道:“木头!”

凌霄还一本正经,耸耸肩:“抱歉!我叫凌霄,不叫木头。”

“哈哈哈!哈哈哈!”

高衙内再也忍不住,笑得前仰后合。

也许是用力过度,他剧烈地咳嗽几声,这才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好好好!凌霄,你好样的!我见多了人拜倒在她石榴裙下,连我自己也是她的裙下之臣,可偏偏你……咳咳咳,竟然用‘不过如此’来形容她---‘不过如此’,四字轻巧,却回味无穷,对于靠脸吃饭的红牌来说,当真乃诛心之言。”

事实上,凌霄却并无看不起或者讽刺碧玉之意,因为前世他见过太多比碧玉还要风骚入骨的女人,与那个时空比起来,碧玉连一个跳钢管舞的都不如。

见高衙内犹自笑得前仰后合,凌霄就问:“你想死吗?”

“什么?”

“想死的话就继续这样大笑。我保证,你的伤口锋线会很快崩断,然后鲜血直流,倘若止不住血,你很快就会一命呜呼。”凌霄轻描淡写。

高衙内却瞬间绷着脸,憋着气,变成乖宝宝,再不敢肆意大笑,强压抑着肚子里的笑意,模样古怪。

“你不是在吓唬我吧?”

“我为什么要吓唬你。”

“咳咳,那我真的会死?”

“至少现在还死不了。”

“你要不要帮我检查一下?我忽然觉得这几天伤口有些肿疼。”高衙内忽然开始关心自己的身体了。

吃喝玩乐固然重要,可那也要有身体这样的本钱。

凌霄冷冷看他一眼,“不用。”

“为什么?”

“能吃能喝,还能搂着女人嬉戏的人都死不了。”

高衙内脸色尴尬,“每个人应对痛苦的方式都不一样。”

“嗯,领教了。”凌霄依旧冷漠。

“那你看我这身体多久能好?”

“我又不是神仙,怎么知道。”

“明年春天呢?”高衙内忽然眨巴眼睛问。“我必须要好。因为我要去辽国---”

凌霄皱起眉头。

高衙内舔了一下嘴唇,继续说道:“父亲大人给我安排了差事,要陪检校太尉童贯童大人一起出使辽国……”

凌霄清楚地知道,高俅高太尉的实际职位乃“殿帅府太尉”,而“殿帅”是三衙的最高管,也就是三个有最高统兵权的人之一,除此之外,高俅还掌管大内禁军,以及皇帝近卫队,可以说是殿前司最高司令员。

而童贯才被晋升为检校太尉,实际上就是一个没啥军权的荣誉称号。两者比起来,童贯无论权势还是资历都弱了很多,再加上他本是太监出身,因此在军队方面,比起高俅就更加不如。

也正因为如此,高俅才会安插自己的儿子高衙内与他一起出使辽国,借机镀金,赚一些功勋。

只是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还没等开春出发,这高衙内就遭了林冲一顿爆揍,差点把小命送掉。如今能不能和童贯一起出使辽国,还是未知之数。

见凌霄端杯不语,高衙内就哀叹一声道:“不能出使辽国,吾心痛不已!”

凌霄诧异,这浪荡子何时忧国忧民,难道看走了眼?

“听闻那辽国女人身材高大,皮肤却极是白皙,也不像我们这里,没胸没屁股的……不能去辽国,我定会抱憾终生!”

凌霄,一口酒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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