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的傍晚,已经带上了丝丝的凉意,但是很舒适。街道两旁有很多晚饭之后出外散步的老人,当然也有一些时尚女郎,穿着筒靴,丝袜,肆意挥洒着青春,形成秋季独特的一道风景线。
当一缕风吹过,带着街道两旁的落叶跟着一起翻飞,最后停在一个小巷前,被一个黑色物体挡住了去路。
细看之下发现,那竟然是一只脚,只是这只脚已经漆黑的不成样子了,而这只脚的主人更是不堪,浑身散发着恶臭,并且伴随着浓浓的酒味。
鼾声四起!
很明显,这是一个醉酒的流浪汉,虽然和这个本该浪漫的秋季格格不入,可是也并未多引人注意,因为过往行人都是离的远远的,即使经过也是匆匆走开,生怕慢了一步就会被那躺尸般的身体上的恶臭给感染一般。
时隔不久,出现了三个男子,个个穿的花里胡哨,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径直走向了那躺在地上的流浪者,可是离得近了,三人纷纷皱起了眉头,因为太臭了,不像是在接近一个活着的人,像是一个已经腐烂发臭的尸体!
“靠,这也太恶心了,也不知道那些有钱人都是这么想的,给那么多钱就是弄残这么一个垃圾。”一个燃着红色头发,打着耳洞的混混忍不住抱怨道。
中间一个中年男人明显邹了下眉头,“不要那么多废话,赶紧干活,你去把这个人拖到巷子里面去,虽然是个流浪汉但是也要注意一点。”看来这个人就是三人的领头者了。
红发混混虽然不情愿,可是却也不敢违背中年男人的话,只好强忍着恶臭,抓起一只漆黑的脚,快速的向着巷子深处拖去。
巷子深处是封死的,平时被附近的居民倒一些生活垃圾,此时也是四处散发着恶臭,和被红毛混混拖着的流浪汉身上的恶臭交相辉映,那浓烈的味道简直不敢想象。
这时红毛混混找了处还算干净的地方,重重的将那只拖着的脚摔在了地上,发出“啪”的一声脆响,似乎这样能够发泄一下心中的恶气。
看来这一下很痛,流浪汉竟然睁开了眼睛,看了红毛混混一眼,嘴巴里咕哝了几句,散发出一股浓浓的酒气之后,又昏睡了过去。
这时中年男人也跟了过来,眉头深深的邹着,看来对周围的环境也是极度不满意。
但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虽然这中年男人也不明白这么一个普通的流浪汉,那个人竟然给他们那么多钱,只是为了弄残这个人。
中年男人看了地上的流浪汉几眼,脏乱的头发,满脸的泥土灰尘,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面庞,但是中年男人还是谨慎的搜查了流浪汉的身体,在并没有发现什么可以证明身份的东西之后,便不再去看那个流浪汉了。
没有过多的话语,中年男人只是对着身边另一个混混点了点头,那混混会意,立刻向前走去,并且从怀里掏出一把半尺长的锋利刀具,来到那躺在地上的流浪汉面前,而此时流浪汉的双手已经被红毛混混绑在其脑后。拿刀混混看了一眼因为受不了恶臭而躲在一边的红毛混混一眼,举起锋利长刀,毫不犹豫的就向着那流浪汉的脚腕刺去。
“啊”
一声痛呼,却是那流浪汉直接就被痛醒了,而这时红毛混混走过来直接一脚踏在流浪汉的胸膛上,使其无法起身,而那个拿刀的混混此时更是直接,那插进脚腕的锋利长刀用力一搅,再向外一挑,直接就将其脚筋挑断。
“啊!!!呃啊啊!!!啊!!!”
宛若厉鬼般的嘶吼声,从躺在地上的流浪汉口中发出。
“你们是谁?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剧痛扭曲了脸庞,流浪汉大声吼叫道。
站在后面的中年男人却是眼皮跳了跳,常年混迹于各种场所的他,从这个流浪汉的反应上看的出来这绝不是一个普通人,不然绝不会有这份毅力,看来事情真的没有那么简单,一开始就觉得不对劲,一个流浪汉,竟然有人出五十万请他们出手废了他,而且还特别交代不能杀了他。而现在中年男人终于觉察到不对劲,看来这个流浪汉的身份真的很不一般。
制止了拿刀混混继续出手,中年男人来到流浪者面前蹲了下来,看着那张已经扭曲了的脸庞,于是他开口问道“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那张扭曲的面孔却是不说话,只是狠狠的盯着中年男人,眼神冰冷之极,却又透着一丝丝的疯狂。中年男人邹了下眉头,这种眼光太可怕了,仿佛择人而噬的野兽,透着一股可以和人同归于尽的疯狂。
此时中年男人有种想要灭口的冲动,可是那个人有交待,只能废了这个流浪汉,让其尝尽痛苦却不能杀了他,这让他很难办,于是中年男子向着拿刀混混点了点头。
“啊!!!呃呃啊啊啊!!!”
随着拿刀混混再次挑断一条脚筋,又是一声痛吼,还有伴随着牙齿咬碎的声音。
“你还是不说吗?”中年男人继续问道。
“哈哈,哈哈,老子叫晨映天,听说过没有?哈哈,还有什么招数都使出来吧,老子接着,哈哈,哈哈”这个叫作晨映天的男子此时已经状若疯狂,双脚流出的血水早已染红了一大片地面,可是男子眼中却没有了任何的痛苦,有的只是疯狂!
而中年男人在听到晨映天三个字的时候,表情瞬间就变了,红毛混混也是如受到惊吓般,赶紧挪开了踩在其身上的脚,一脸不敢相信的看着躺在地上自称是晨映天的男子,就连一直没有说话的拿刀混混也是一惊,“当啷”一声,锋利长刀也掉在了地上,吓了红毛混混一跳。
此时中年男人终于明白了,那个男人为什么给他们那么多钱,虽然眼前这个人已经流落街头,五十万废掉他真的一点也不多。
晨映天这个名字,在华夏国你可能没见过这个人,但是绝对听说过这个名字,世界级,跨国企业,晨氏集团的太子爷,绝对的含着金汤勺出生的人,更是被世人冠以未来金融的掌控者。
其父晨奥,商业界绝对的传奇,十岁便开始创业三十年间打拼出一个商业帝国,而且是拥有绝对控制权的商业帝国,旗下产业晨氏集团,各行各业都有触及,而他这个触及几乎是垄断式的,而在这样垄断式的敛财手段之下,晨氏集团的财富更是一天天的急速膨胀着,终于这个急速膨胀的商业帝国,引起了全世界的商业危机感。
于是,全球五十多个各行各业的顶尖企业,精心策划了一场阴谋,以明面和晨氏谈判投诚为由,邀请晨奥前往一处谈判地,却事先在其航道上安排了埋伏,当时晨奥的自信心也跟着其晨氏一起膨胀的他并没有把这件事看的太过复杂,可是当他的专机经过的时候,整整十架私人飞机撞向了晨奥的专机,在一场大爆炸中,晨奥下落不明。
而晨奥专机出事坠落的事情传出,晨氏集团便出了大动荡,几乎所有人都相信在那样的大爆炸中根本不可能有人能够活下来,于是五十多家各国各行各业的顶尖企业早已埋伏在晨氏集团的人手全部运作起来,只一夜之间晨氏集团便四分五裂,被个各企业瓜分,而当时晨映天的母亲得知消息之后立刻赶往集团,但是却在路上遭遇车祸当场身亡。
而当时在学校的晨映天却对这一切一无所知。
当晨映天得知这一切返回家里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了,家里已经被搬空了什么都没有留下。
第一次晨映天不知道了该怎么办才好,他去找到了他的叔叔,晨逸。却被告知他父亲的公司出现动荡,因为他父亲下落不明,所有财产都已经被冻结,外人根本无法挪用,导致集团破产,所有的东西都已经被抵押出去了。
但是当晨映天向晨逸求助的时候,他才发现他再也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晨家大少爷了。
“我这不是救助站,你以为你还是以前那个晨大少啊?现在的你屁都不是一个,看在我现在心情不错的份上赶紧给我滚,不要在出现我眼前,还有,我给你父亲辛辛苦苦打拼公司,现在却什么也没得到,你的车子要归我所有,不然我不介意让你试试吃牢饭的滋味。”当时晨逸的话还缭绕在耳边,本想会得到帮助的,却连车子也丢掉了。
而晨映天也终于发现自己卸下晨家大少这个光环之后,真的是屁也不是,曾经跟在自己身后卑躬屈膝,像个奴才一样的各个家族的少爷公主,现在见到自己之后竟一致的都是恶语相向甚至拳脚相加。
整整三天,晨映天所有的求助都被无情的羞辱,致使晨映天再也不敢去向任何人求助,而三天下来,晨映天身上的衣服也早已被人撕的破破烂烂,身上更是有多处淤青,可谓落魄到了极致。
三天,晨映天却觉得自己像是经历了三个世纪那样漫长,从高高在上一下子到一无所有,再尝尽了世间冷暖,此时的晨映天已接近崩溃的边缘。
宛若行尸走肉般的在街道上游走的晨映天。终于,在又饿了两天之后,捡起了一个被扔在垃圾堆里的烤鸭骨架,疯狂的啃食起来,骨头刺破了口腔,鲜血顺着嘴角流下也浑然不知,整个烤鸭骨架都被其嚼碎吞了下去。
之后,附近的垃圾堆里就经常能看到一个浑身散发着恶臭的身影,在垃圾堆里翻找着食物,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一个多月,直到这天晨大少在垃圾堆里找到半瓶白酒喝的酩酊大醉,被人拖到巷子深处发生了现在这样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