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火酒绿的城市总会让人迷失自我,白天两个大老爷们浑噩度日,晚上我们总会出入各种让男人醉生梦死的场合,红灯区和大夜场的女子让人着迷,只可惜我涉世不深,竟然真个儿爱上了一个夜场的女子,祝山说我不适合谈请说爱,否则必有煞星。
爱情容易让人迷失自我,女人也绝对是红颜祸水,我不太认可祝山的话,很快与夜场中的一个女子打得水深火热。
她叫琳琳,家是东北吉林的,初中辍学以后便来其他城市讨生活了,她之所以辍学完全不是家里没钱供她上学,而是她自己一点儿都学不下去了,我遇到她那年,她只有十七岁,出落的水灵精致极其诱人,我之所以被她迷惑,倒不是她长得美,而是她的眼睛深深勾住了我。
琳琳的眼睛是这个世上最漂亮的眼睛,宝石蓝的眸子中带着些许灵动,十七岁的姑娘,已经学会了穿衣打扮,只是她只坐台,从不肯出台,她的相貌只能说是中等,兴许这也是她没有被一些地痞混混盯上的原因。
灵者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吃香的人,祝山有着命运之眸,他很快就在那个城市混得风起云涌,他也交了许多朋友,有黑道的、官场的,不过这些他都不许我接触,对于他的要求我虽然有些不乐意但还是咬牙接受了。
祝山逐渐变得有钱起来,三天两头就会给我一把百元大钞,这也加速了我前去夜场的次数,这样的话我和琳琳的感情升温很快,只是她从不肯把身体给我,对此我也并没有放在心上,危机正逐渐向我逼近着。
出事那天是星期五,西方素有黑色星期天之说,与之相同的是那天天空很阴,我去夜场的时间也很早,还不到六点就来到了琳琳工作的地方,我问哪里的妈咪琳琳在不在,她告诉我琳琳遇到了些麻烦,我一听心中就有点儿火气,我看中的女孩谁他妈敢碰?
琳琳虽然不是这个夜场最漂亮的女孩,但她的年纪委实有点儿小,而且她很有可能还是一个纯净的女孩,这就被某些混混给盯上了,我找到琳琳时,她正蜷缩在沙发的一角,她看到我后猛然就哭着跑了出来。
“怎么了?琳琳?”我焦急的抱着她,抓起桌边的一个啤酒瓶就向着地上砸去,“艹尼玛,谁他妈欺负我女朋友了?”
喊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底气是不足的,不过在自家女朋友面前可不能怂,我冷冷的望着房中的几人,火气嗖的一下就飚了上来,场中有一个红毛也是一个暴脾气,他见我发火直接如小豹子一般扑了上来。
红毛一脚踢到了我的肚子上,我疼得弯着身子,那红毛还想上来打我一通,这是我后面一个明亮的声音响了起来。
“住手!”
透过头发间隙,我看到一个西装革履的青年走了过来,他在我身上扫了几眼就将目光移到了那些混混身上。
“你们几个最好不要在这闹事,否则的话谁也保不了你们!”西装青年看那个红毛还想上前走,他冷笑几声道,“不要惹我,否则你们都要死!”
他一来就彻底镇住了场子,红毛虽然还想递爪挑衅,但他被同伴按住了肩膀,我听到有人小声对他说:“不要搞他,他是政府的人,家里势力很大!”
“这次我们认栽了,我们走!”
几个小混混离去后,这个西装青年方才打量起我和琳琳来,说实话这个西装青年确实很帅,他手中拿着名牌手机,带着名牌手表,一看就是一个富甲子弟,我和琳琳向他表示感谢后,他才是自作介绍。他叫张顺,这个人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他之所以救我们,是因为他认识祝山,从那以后,我和他也逐渐熟悉起来。
张顺是本地的高富帅,他老爹是市里面最大的官,老妈军区某个老将的女儿,自从上次夜场事件之后,我平常见到最多的人除了祝山和琳琳就是他了,他比我大不了几岁,头脑十分精明,说是把我当朋友看,他还请我喝琳琳前去度假。
情人岛度假村,一个听起来很是梦幻的名字,如果真的是梦幻,一切是一场梦也好。
我和琳琳在车上的时候,张顺一直和我电聊,问我带女朋友没,直到他听到我女朋友的声音他才没有再问,来到情人岛之后,张顺早已订好了房间,虽然我和琳琳以前也住在一块过,但我和她绝没有发生过关系。
琳琳和张顺只在夜场里见了一面,所以她对张顺倒没多少印象,在车上的时候她一直问我张顺帅不帅,我说张顺很帅的时候她两眼一直放光,我不禁苦笑,莫非琳琳喜欢高富帅?可是夜场之中最不缺的也是高富帅的。
下了车后,张顺已经等在那儿了,他开着一千两百万的迈巴赫,呵呵,我这辈子都别想买得起,一同下车的还有祝山和一个我从未见过的青年,据张顺介绍那个我没见过的青年叫李军强,是他的一个发小。
女朋友的眼神早被豪车和张顺给吸引走了,她拉着我的手撒娇,说也要一辆这种车,她虽然接触各种奢饰品,但迈巴赫这个名字她是没有接触过的,她笑着问我这车贵不贵,我只得惨笑,一千两百万,到底算不算贵呢?
夕阳西下,四男一女在沙滩上欣赏着落日的余晖,琳琳穿比基尼的样子还是十分俊秀的,只是她一直依偎在我身边,显得十分害羞与矜持,高富帅拿着高清相机一直照我俩,这让琳琳更加娇羞,她那惹火的身材全被高富帅收藏到相机里面了。
我们住的是五星大酒店的总统套房,价钱是16万一晚,这个时候我才知道什么叫有钱人的生活,当我和琳琳迈入套房的,我感觉到琳琳的眼睛中有着深深的陶醉之色,这个时候我心中有点儿刺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