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1 / 1)

()“你以前经常被你爸赶出家吗?”玲这样问过我,一副惊骇的表情,眼睛瞪的比灯泡还大。

“别瞎说,你才被赶出家呢!”我可不想再跟她没完没了的胡扯下去。

“别生气,帅哥哥……”,她甜腻腻的笑着,扑到我背上,差点让正抽烟的我把烟吞进肚里,“喂,你下来,压死我了”,我大声抗议,一只手向后揪住她丰满的屁股,一拧,她尖叫着从我背上跳起来,“你个死鬼,不要虐待人家的小pp,不然我弄死你!”我一乐,站起身搂住她,“是你先说什么我经常被老爸赶出家这种事的,这就是造谣的报应”,我的手开始不老实的从腰向下巡游。“死鬼”,她轻盈的跳开,打掉我的贼手,“你忘了我们怎么认识的了吗?那次难道你不是被你爸赶出来了!”那次啊,我皱皱眉头,好像,也差不多,这些我不愿回想的片断她总是一次又一次的提起,而我总是一次又一次的把话题转移开去,她对我们之间的这种游戏乐此不疲。

“不准提这件事了,给你说了多少次了!又得给你点惩罚了!”她被我扑到床上,脸孔因为兴奋变得粉嘟嘟的,越发可爱,我俩滚作一团。

※※※

在我看来,我和母亲的那次对话很艰难,即使是如今的我站在那时我的位置上,我仍然会觉得很艰难,因为彼此的身份决定了你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而很可悲的就是我清楚的知道,作为一个儿子,我完全没有权利在当时对我的母亲提出任何的责难,虽然她也许间接的抛弃了我,还有我的父亲。

还是那一天,我从上海第一次回到成都的第一天,同样的艰难发生了第二次。当我跟着父亲走进一家饭店的门口,当我清楚的看见右侧窗户边的陌生女人亲热的叫着父亲的名字时,我知道,这顿饭同样将会吃的异常艰难。

女人很和善,一个劲儿的给我夹菜,她的唇边长着一颗痔,不过我记得那不是美人痔的位置,也许是财运痔吧,总之,我记得不太真切。

叫张阿姨,父亲介绍说。张阿姨好,我必恭必敬。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仿佛一滩死水,波澜不惊。我冷眼看着父亲对女人的笑脸,和女人给我夹菜的筷子,笑脸和筷子都显得扭曲而怪异,春日的阳光斑驳的覆盖在门口停自行车的地方,车身明暗相间,像是一身伤痕的死尸。

忘了说,我对角坐着的是那个女人的女儿,大概十岁,看得出是个美人胚子,再过五六年身边一定一群苍蝇围着,那是不是说女人都像一堆堆大便呢。我想着,不觉笑出声来,很奇异的幽默感,在这个本不幽默的场合突然迸发出来,父亲和女人都看着我笑,怔怔的说不出话来,只有那个小女孩被我逗乐了,呵呵的跟着我一起笑。

父亲已经和那个女人住在了一起,小女孩怯生生的叫父亲作爸,我听到了,但是,如果父亲让我叫那个女人作妈,我是绝对不会妥协的,不管她给我夹了多少菜,或者她的痔长没长对位置。不过他并没有这么做。

“到我们那里住吧,还有床,住的下的”,女人这样说。父亲迟疑了一下,也叫我去家里住下。“不用了,我到小七那里去,我很久没见他了,过几天我再过来看你们好了”,我说。

父亲和女人耳语了几句,眉头似乎舒展了很多。

“好吧,就这样吧,你在他家先玩一阵好了”,女人这样说,好像我是她的儿子。

踏上公共汽车,摸出一个硬币投进钱箱,找了个座位坐下。回过头去,看见适才送我的他们正转身并肩往回走,三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还有一个小女孩,多好啊,那么温馨的场面。

车徐徐开动,前面座位的人点上一只烟。“请不要抽烟好吗?”我很有礼貌的对他说,声音听起来有一点点的颤抖。前面的人回过头来,一个十多岁的半大小子。“我抽烟干你屁事”,他说,又把头转回去。

“你***给我把烟灭了”,我把住他的肩膀,在他耳边说。

只记得当时他乖乖的把烟灭了,到下车为止连头都没有再转过来看看我,也许是我说话的语气太恐怖,或者他突然意识到了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危害性,反正他当时做的很好,没有让我在那个春光明媚的下午干出什么出格的事,这让我对现在成都半大毛孩子的素质非常的满意。

我没去小七那里,今天太阳那么好,空气那么清新,他不知正在哪里泡他的妹妹,或者被当成凯子吊,我也难得去搅他的雅兴。戴着随身听边走边唱,游鸿明的歌翻来覆去的放,五月的雪,下沙,寻你,誓言,还有很多很多,走了一下午,唱的嗓子嘶哑,结果这样唱起苦情歌来反而更有味道。

夜晚的水是最美丽的,不管哪里的都是,上海的黄浦江,成都的府南河,夜晚都是他们最美丽的时候,当然,如果再加上几罐啤酒的话,那就更加完美了。

坐在府南河边的座椅上,注视着河水在月光下泛起磷光,如同一只只银色的梭形小鱼在成群结队的跳跃,勇往直前。背后的一丛丛草木在偶尔袭来的一阵微风里轻轻震动,发出簌簌的声响,却显得夜更静,右边隔着两张座椅依稀有一对情侣在激吻,只不过有树木遮蔽,并不清晰。

“这么多酒你喝不完的”,一个女孩子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

“我喝的完”,我没有转过头去看,今天拒绝别人打扰,在经历了白天的两次煎熬以后,至少我得把我回到成都的第一个夜晚完全留给我自己。

“我帮你喝一罐好了”,话声刚落,一只手伸过来,拿走了放在我身边的啤酒。

一把抓住那只手,很典型的女孩子的手,纤细,柔滑,我甚至能闻到一股少女的体香。

“怎么那么小气你这人!真是的”,声音的主人走到我面前,借着月光,我看到的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不高,但长的挺秀气的,身材凹凸有致,正皱着鼻子冲我嚷嚷。

“我还没说请你喝你就下手了,这个问题恐怕比小气更严重吧”,我眯缝着眼睛继续打量这个女孩,时值深夜2点,这个时候居然还会有女孩主动跑到府南河边跟我抢啤酒喝,这不能不让我觉得很奇怪。

女孩咯咯的笑,然而不知为什么,她的笑的里面有一种淡淡的哀伤,但也只有在这样一个静谧的夜里才能让人发觉。

“喝吧,我请你,我没那么小气”,我把啤酒递给她。她坐在我身边,灌了一大口,然后如我刚才那般出神的望着明月照夜河,不发一言。

便是如此的,我和这个陌生的女孩在我回成都的第一天里一起在府南河边呆到了凌晨六点,两个人呆呆的注视河水流向未知的远方,一小口一小口的喝着啤酒,这让我有几分钟感到她格外的亲切。

“把这个一起丢到河里去好吗?”女孩忽然对我说,手指着我手中握着的最后一听拉罐,她手中也握着一个。这是今天夜里,哦不,今天早晨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点点头,站起身,她也站起来,“我喊一二三,一起扔”,她平视河面,河面依然平静,月光已淡,远方开始出现一缕嫩红,初阳将升。

两道金属光线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迅速的落入河中,连一圈小水花似乎都没溅起,便消逝无踪。“丢了,我把他丢了”,她的声音在这样的清晨显得很大,周围已经有一些老头老太开始了每日的晨练,我察觉到他们都有意无意的往我们这个方向瞅。

“被发现了!”她捂着嘴小声对我说,我愣愣神,直觉告诉我今天遇上的好像是一个疯丫头。还没等我回过神来,一只手已经拽住我的右手,我知道,就是她的手,纤细,滑嫩,带着一股香味。我们奔跑在这个清晨,左边是绿树和青草,练剑的老头老太们看着我们的身影微笑,右边的石墙仿佛一座亘古的墓碑,泛着深褐的光晕。还不成形的太阳露出了一点笑容,红红的颜色映上了我的脸,她的脸,我们奔跑的脸,这是我记忆中见到过的最美的早晨。

我记得我们在一个十字路口分手,她拖着我的手不肯放开,而我则无可奈何的看她到底要耍什么花样。她说她十七岁,她让我叫她玲,她坏坏的拖着我的手笑,让我说我喜欢她。

时至如今我仍然不能理解她当时的作为,我无法想象一个女孩在和一个男孩呆了几个小时,说了几句话以后就让那个男孩说出那种难为情的话。并且在彼此留下电话,当我已经转身往回走时,我听到她说,当我男朋友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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