傀儡被“干掉”了,命人费了好大工夫才“改造”成的傀儡,就这么一战尽失,吴忠很郁闷,心好疼,在滴血。
他原本还指望这些傀儡扭转形势呢,现在倒好,别说转败为胜了,形势反而变得更糟糕了,简直糟糕透了,因为他动用傀儡杀戮百姓,彻底激怒了民众,数以百万计的百姓怒不可遏,抄起家伙,悍然就打四面八方冲入了宫中,潮水一般,势不可挡,真的凶猛极了,好不吓人。
大势已去。
完了,彻底完了!
吴忠不甘心,好不甘心,可事已至此,就算他再怎么不甘心,又能如何?没卵用啊。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走!快走!!即刻走!!!”贪生怕死的吴忠可不想就此丢了性命,果断留下一部分走狗抵挡百姓们的进攻,他则带着他的家人,在一众高手的保护下,进了一处密道之中,狼狈而逃了。
那些留下的走狗,可算倒了霉,倒了八辈子血霉。
开玩笑,百姓们太多了,且一个个仇怒至极,悍不畏死,实在太恐怖了。双拳难敌四手,猛虎斗不过群狼,就他们那几万人,如何挡得住过百万的民众疯狂地攻击?
何况,还有一个超级高手龙逍遥在呢。
仇深似海,不共戴天,有我没你!
挡不住,岂能有个好儿?
结果,歹人们被百姓追着砍,好些混蛋直接就被乱刃给剁成了肉泥。
当然,死在龙逍遥手中的狗杂碎也很多,且都是高手,其中武魂觉醒者真不少,足有二三十号。
这也难怪。
开玩笑,他一绝顶强者,若专挑软柿子捏,像话吗?要知,百姓们是参与者,不是看客,不让他们干掉一些歹人,多扫他们的兴啊。
做人呢,得厚道。
自己吃肉,连汤都不给人留一点,这还如何一起快乐地玩耍?
“小鱼小虾”等没啥杀伤力的东西,还是留给寻常的百姓收拾比较好,安全不说,还能让他们有成就感,心情舒畅,积极性高,干劲儿足。
诛灭狠茬子,斩杀硬骨头,他当仁不让。
要知,他可是民众心中的大侠,若他不身先士卒,不勇冠三军,不将*烦都给解决了,焉能对得起百姓们的信任与爱戴?
大混蛋不是金银珠宝,留给百姓无疑是在害他们,而对他来说就不一样了,狗杂碎们很难杀伤他,他几乎没啥危险,而他干掉那些大畜生,却能得到更多的元力,吞掉那些王八蛋的武魂,能让他提升修为,对他来说,好处大大的有。
他杀“鲸鱼”、“大海怪”,民众们处理“蛤蜊”、“小虾米”,双方配合很默契,大家心情都挺爽。
与百姓们不同,歹人们的心情可糟糕透了。
打,打不过。
逃,逃不掉。
投降吧,人家不接受。
但,他们真的还没活够呢,他们不想死啊,真心不想,丝毫也不愿意。
可,这由不得他们。
人为刀俎,他们却是砧板上的鱼肉,想活命,如何能够?
绝望,想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