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馆之中,热闹之极。
那说书老者喝下一口茶,继续说道:
“第七人是东海龙族太子敖池,这敖朿拥有大荒最纯净的真龙血脉,乃天生神族,一生下来便有传承之法。近几年来,在此人的带领下,东海龙族收复了东海之滨大大小小上百个岛屿,大有复兴之势!现与九夷对持于东海之上,被九夷列为最难缠的敌人之一。性格豪爽交友遍布天下。”
“第八人是九夷的英招,此人是九夷神帝太昊的心腹爱将,自小从被一只神兽抚养长大,后被太昊发现,带回九夷,授予神通。此人修为、心计都乃是极深,近年与敖朿对持的九夷战将就是他。两人多次展开惊天动地的大战,虽略处下风,但从未有大败!性格沉稳,彬彬有礼。”
“第九人是北原之地的尧臣,传说此人乃是冰雪之神的后裔,自小有奇遇,一身寒风神功深不可测,仙位修者。三年之前打遍北原无敌手,遂南下挑战大荒豪杰,连败大荒二十余名高手,后败于火魅手下,退回北原,发誓在打败火魅之前绝不踏入大荒一步。”
又一连说了三人,老者有些唇干口燥,停下来喝了一杯茶。等他放下了茶杯,众人以为他要将最好一人了,都屏住了气,生怕有所遗漏。却想不到老者又自己倒了一杯茶,悠悠地喝了起来。
众人便有些不高兴了,认为这是存心卖关子。于是均催促道:“最后一人是谁?快说,快说!”
老者咳嗽了几声,向众人鞠了一躬,说:“对不住了,其实老朽并不是在卖关子,而是这最后一人有些难以评价,咳咳……”
可他这么一说,众人更是心痒难耐,纷纷催促,更是有人灵机一动,撒了几颗红水晶到老者身前,此端一开,其他人也纷纷抛撒水晶。不一会儿,地上的水晶已经成堆了,虽然大部分是红水晶,但也有那么几颗橙色的在闪烁着无比迷人的光芒!
见事已至此,老者再无法推辞了,组织了一下语言,打起精神说道:
“这第十人名司天,五年前被黄帝收为关门弟子,得授昔日幻罗老祖的绝技‘森罗万象’,神通广大,仅仅修行五年已是仙位高手,被誉为大荒百年一出的天才!因与帝江的一场战斗而成名,虽然其中有取巧的意思,但与帝江独斗三百回合而不分胜负却是事实!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你倒是说呀!”众人听此人竟然能同帝江一站而不分胜负,虽然只是三百招内,但已是十分了不起了,但此人为何排在第十,显然与这个“只是”有关,所以无一不好奇。
“只是此人的品行有些小问题,”老者苦笑了一下,不等催促便继续道:“其实也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只是有点,有点爱钱如命罢了!”至此,老者的说书算是结束了,向众人一拜,默默地走回了座位,当然,地上的水晶早已经收入囊中了。
众人面面相觑间均是不解,为何如此了得的一个英雄会有这样的毛病,所谓英雄不都是豪气冲天,一郑万金的么?
就在众人摇头叹息间,门口的厚布门帘再次被人拉起,吹进一股带雪的风,众人转头望去,见是两个英气勃勃的年轻人。当前一个背负长剑,昂藏七尺、青衣飘飘,剑眉星目,好不俊朗,众人心中不由得叫好。后面一个男子身穿红衣,虽然也是美如冠玉,但与前面的男子相比之下,就显得其貌不扬了。
两人在店小二的引领下找到了一张空桌,坐了下来。看到这里,众人就收回了目光,再盯着人家看就有些不礼貌了。不少人还是沉思在那爱钱如命的司天身上,不断地叹息:“哎,多好的一个后生啊,为何就这么贪财呢?如果被下去遇到,为了大荒的未来,拼了老命也得劝他从良……”
突然,一声惊呼打断了他们的思绪,只听一个声音喊道:“什么?一斤肥牛两个红水晶,你怎么不去抢?!”
原来是个没见过世面的愣头青,众人忖量,因为一斤肥牛两个红水晶这是大荒的标准价格了,何况这冰天雪地的,不涨价已经很好了,竟然还嫌贵,不是没见过世面的愣头青是什么?
众人带着有点厌恶的情绪望向了那声音的方向,却不由得一愣,那声音的主人竟然是之前那个**倜傥的青衣青年。只见他对点头哈腰店小二瞪着一双牛眼,那英俊的面庞青筋毕露,显得有些狰狞。而傍边红衣青年则是离了他三丈远,扭过头,一副我不认识他的模样,不过看他那红了半边脸的模样,显然事实并非如此。
“公子,我们三寒酒保做生意从来都是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方圆百里皆有口碑,实在不是有意刁难您的!”店小二可怜兮兮地说。
“胡说八道!你当我是冤大头麽,昨天在十里外的一家酒保还是卖一个红水晶一斤的,不信你问他!”青色青年怒气冲冲地一直那红衣青年。
那红衣青年顿时急了,躲是躲不开了,于是快步走到店小二的跟前,往店小二的手中塞了一个橙水晶,含糊说道:“是的,是的,先上一坛烈酒,五斤肥牛吧!”说罢轻轻推了店小二一把。
店小二会意,一边跑开,一边敷衍:“是,是,你说一个就一个!”很快,一坛烈酒和五斤肥牛呈了上来,之后,店小二就一溜烟地消失在了两人的眼前。青衣青年若无其事地吃了起来,那红色青年却有种如坐针毡的感觉。
至此,这一场闹剧才算是结束,众人摇头叹息,突然发觉这一幕有些熟悉,但又不知道熟悉在哪,一时间倒有些醉了。
接下来青衣少年所作所为引起了众人的注意,熟悉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可却说不清道不明。青衣少年也不管四周那一道道异样的目光,在傍边红衣少年的坐立不安中,专心致志地享用自己的美食。他的吃相并不难看,甚至还有一种满足感,每喝一口酒或嚼一块肉,嘴角都会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笑容中包括了满足与陶醉。
这一抹笑容被店小二看在眼里,不由得咕噜:“难道掌柜的厨艺一夜之间大有长进?没道理呀,”边说边往自己的嘴里塞了一块肉,“没什么不同嘛。”说毕摇了摇头走开,还偷偷地吐了一口口水。
“该死,有股小小的臭味,肯定是掌柜的上完大号没洗手切的肉!”虽然他的话说得很是隐晦,不过还是被某些有心人听到了。只见青衣少年握着筷子的的手一顿,夹着的一块肥肉顿时落入盘中……
“哈哈!”却是那红衣少年肆无忌惮地大笑了起来,直笑得眼泪鼻水齐流。可那青衣少年并没有因此停下吃食,不吃肉,却饮起了酒,一杯又一杯,好像永远也喝不完似的。那红衣少年再也忍不住了,无奈地对青衣少年道:
“师弟,咱们什么时候出发呀?你看这冰天雪地的,快些完成任务也能快些回不落城复命,怎么也好过在这里挨冷受冻嘛!”
“不急,不急。”青衣少年不紧不慢地说,果然一副不急不躁的样子。
红衣少年恨得牙痒痒的,可是又无可奈何,只得放低了口气:“好师弟,你就看在师兄我一路舟车劳顿的份上,快些出发吧!”
“不急,不急。”连语气神情也是一模一样的回答。
红衣少年终于怒了,拍案而起:“好你个司天,你一路拖拖拉拉,怠慢师命,看我不在师傅跟前告你一状!”
面对红衣少年这勃然大怒的样子,青衣少年连眼都没眨一下,仍一杯一杯地喝着酒。看对方这样子,那红衣少年怒视了半刻,随即悻悻地坐下了,就像斗败了的公鸡。可青衣少年没反应可不代表没人没反应,一听“司天”二字,所有人都向那青衣少年忘了过去,就好像看见了香馍馍……
这一青一红两人正是司天与姬无羽。话说在半年之前,午木高原之北出了一伙雪盗,专门洗劫过往的行人。作为东道主的黄帝宫自然不能坐视不管,可能相对之下这并不算什么大事,加上黄帝宫有锻炼后辈的想法,于是风头正劲的司天被派了出来,随行的就是他的二师兄姬无羽了。
这一路上姬无羽简直郁闷之极,被当作自己师弟的副手也就算了,谁让自己这个师弟是个怪胎呢,修行五年已经是仙位高手了,而且神通广大,还登上了那个让自己羡慕妒忌恨的小荒榜,而同是仙位的修为自己用了十五年,但对于这一点他并不十分沮丧,因为修行三十年能达到仙位在大荒来说已经算是中上之资了,相比之下自己也算是天才了,但和自己这个师弟一比,哎,自己也只是一个普通人罢了!
除此之外,这个师弟还有一个让自己忍无可忍的毛病,一个让整个有熊族都引以为耻的毛病,用两个字来概括就是爱钱如命!他都已经不记得开头让他尴尬之极的一幕在整个行程中发生过多少回了,有时候他真想在自己的脸上写上四个字:我不认识他!
想想自己一个名门贵族的大家子弟,竟沦落到和这样的“势利小人”走在一起,不由得对自己产生了些少的惋惜。
正在他自哀自怜的期间,这个小酒馆里所有人的目光都透射到了司天的身上,那些目光中有崇拜、鄙视、好奇……
特别是那说书的小女孩,她想不到竟然遇到了自己说了不下几十遍的书中人物,不由得瞪着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地看着司天,想看看这书中人物有什么特别。
司天对于这些目光一律选择了无视,他可没有时间浪费。凭着珍惜粮食的精神,他打算在一刻钟之内喝光台上还剩三分之一的那壶酒,绝对不能剩下一滴,以之前三刻钟才喝三分之二的速度,在一刻钟内要喝完三分之一还是有些困难的,所以他绝对不能浪费一分一秒了!
正在这时,他的余光瞥见一个小女孩向他走过来,小女孩的样子虽然很可爱,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的手上竟然拿着一个钵碗,那可是向人乞钱的工具啊!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他立马就跑,姬无羽不明所以,总算反应还可以,也跟着跑了出去。
等那小女孩来到他们座位之时,只剩一桌狼藉的碗筷。;